怀孕是女性一辈子伟大而又光荣的事,将健康宝宝成功生下来也是每个准妈妈的责任。那么,孕妇产检有哪些项目 孕妇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产检?
第1次(6~13周):血常规、尿常规(此后每次产检均需)、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和HIV筛查、心电图、妇检(宫颈、白带)、一站式唐氏筛查(血液+B超)、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地区)、常规保健(血压、体重、胎心率,12周后每次产检均需)。
第2次(14~19周):宫高、腹围(此后每次产检均需)。
第3次(20~24周):胎儿系统超声筛查、血常规、尿常规。
第4次(24~28周):复查空腹血糖(有糖尿病史)、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尿常规。
第5次(30~32周):B超、复查肝肾功能、胎位(此后每次产检均需)。
第6次(33~36周):骨盆测量。
第7~11次(37~41周):B超、无刺激胎心监护(每周一次)、凝血功能测定。
有以下情况的孕妇需增加的检查项目:
1、在唐氏筛查中属于高危孕妇者,以及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需进行胎儿染色体检查,如14周前进行绒毛检查,或者于16~24周间进行胎儿羊水检查,或于24周后进行胎儿脐带血检查;
2、有糖尿病史、高血压症、遗传病、酗酒的孕妇应及时告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检查;
3、有腹痛、阴道出血症状及胎动异常等情况应随时就诊。
4、地贫筛查(广东、广西地区)、TORCH检查(弓形虫、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和微小病毒)**在怀孕前完成。
孕妇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产检?意识到早孕的孕妇应尽早到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将询问孕妇停经后状况,夫妻双方及家族成员是否有遗传病史,做基本的检查以筛除一些高危因素。在确定怀孕并将继续妊娠后,孕妇应在10-12周内进行第一次产检;在13-28周间,孕妇应该每四周进行一次产检;在28-36周间孕妇应该每两周进行一次产检;在36周后,孕妇应每周都进行一次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