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费用报销如何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满足报销条件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于分娩后统一报销。生育职员只需规定资料递交给单位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度的生育医疗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之前申报完毕。
产检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据及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4、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5、医学诊断证明书;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流产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
产检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以及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都可以报销,而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向单位递交产检费用报销相关资料;
2、经公司审核后,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及《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并将资料递交给辖区社保中心;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后,社保中心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4、单位收到报销费用之后发放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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