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建档怎么做 孕期产检注意哪些事项?专家指出: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医院检查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外地户籍孕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段保健科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随后,孕妇携带建立的《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到助产医院建档。
目前,北京市实行孕妇建档分级管理 ,建议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一、二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到二、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
孕期产检注意哪些事项?温馨提醒:孕期产检有四大事项要留意。
1、孕期检查之全身检查:此项在怀孕检查中必不可少,孕妇在孕期4―5个月需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及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传染病的筛查、各种肝炎病毒的筛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检查。其中全身系统检查,尤其应注意孕期血压可略升高,但不超过140/9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15mmHg;注意体重增长是否过多以及浮肿情况。
2、孕期检查之腹部情况:观察腹部形态、大小、有无浮肿,并测量腹围和宫高;触摸胎位,孕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多普勒听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为正常;孕7个月时做骨盆测量,以估计胎儿分娩方式。
3、孕期检查之唐氏筛查:孕妇可在怀孕15―18周时,到医院接受唐氏筛查。筛查时通过抽取母亲的外周血,并检测其生化指标是否异常;如果有需要,孕妇可继续接受羊水穿刺,做进一步检查;然后分析判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度;孕妇可通过知情选择,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4、孕期检查之四维彩超:一般在孕22―26周常规畸型筛查,至足月普通B超检查胎儿是否成熟及胎盘成熟度,孕期如有异常可酌情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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